管制外幣兌換防洗黑錢

建立於 19 八月 2013

(吉隆坡8日訊)國際調查顯示大馬洗黑錢情況嚴重,財政部副部長拿督斯裏阿末瑪士蘭說,政府透過2011錢幣服務業法令及《2009年反洗黑錢和融資恐怖主義活動法令》管制外幣兌換及外幣匯款服務商,避免有關行業被利用成爲洗黑錢、資助暴力及非法活動溫床。

他在國會下議院環節回答武吉免登國會議員方貴倫的提問時表示,政府透過2011年錢幣服務業法令(APPW)更有效地管制外幣兌換及外幣匯款服務。

他指出,政府已採取重新發給執照的措施,相關執照已從2011年12月的839張減至2012年12月的514張。

他也表示,爲了更嚴謹地管制外幣行業,政府也讓符合資格的外幣兌換商能夠在金錢服務執照下提供外幣匯款服務或成爲代理;同時外幣匯款商也被允許在偏僻地區的工廠及園丘等地開設臨時站點,以方面當地工作的外勞。

他在回答野新國會議員阿末韓查的附加提問時指出,政府已推行《2009年反洗黑錢和融資恐怖主義活動法令》,42條法令裏面共包含288項罪行。

他說,在該法令推行後,國家銀行已撤回97項金錢服務執照,54家違規公司被罰款,50家公司被提控上庭,另有8家尚在調查。

他說,政府在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已記錄35萬7014項匯款記錄,匯款金額總值爲3億2900萬令吉。「透過記錄這些匯款,我們就能減少無匯款出國記錄案件。」

消息來源:東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