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突查比特幣平台 價格急挫11%
(星島日報報道)內地嚴打資金外流,人行已對京滬兩地的比特幣(Bitcoin)平台展開檢查,嚴控內地居民透過Bitcoin走資。內地比特幣過去兩周內大漲逾四成後,上周四又暴跌兩成,炒風引起監管當局關注,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及上海市金融辦聯合相關監管部門,對比特幣中國展開現場調查。受消息影響,比特幣價格昨午五時起出現跳崖式下跌,比特幣一度跌破八百美元關口。據彭博數據顯示,截至昨晚八時半,比特幣報八一六點六五美元,大挫逾百分之十一;另據火幣網數據顯示,比特幣價持續走低,最低見五一五五元人民幣,昨晚八時三十分報五三一一元人民幣,跌逾百分之十五。
為遏止非法資金外流,內地監管部門近月不斷嚴打違規資金兌換及流出境外,而比特幣因為有其虛擬貨幣及隱蔽交易的特性,被認為可以利用作資金外逃的工具,吸引內地人追捧,因而近月價格不斷飆升。人行有見及此,近日對症下藥,嚴查有關比特幣的買賣。人行上海總部表示,為防範化解比特幣、萊特幣等市場風險,昨日人行上海總部、上海市金融辦等單位組成聯合檢查組,對比特幣中國開展現場檢查,重點檢查該等企業是否超範圍經營,是否未經許可或無牌照開展信貸、支付、匯兌等相關業務;是否有涉市場操縱行為;反洗錢制度落實情況;資金安全隱患等。
另外,人行營業管理部與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等單位組成聯合檢查組,昨日起進駐火幣網、幣行等比特幣、萊特幣交易平台,就交易平台執行外匯管理、反洗錢等相關金融法律法規、交易場所管理相關規定等情況開展現場檢查。人行上海總部網站稱,此次聯合檢查組將重點檢查比特幣中國是否超出經營範圍,是否未經許可或無牌照開展信貸、支付、匯兌等相關業務及資金安全隱患等。
事實上,人行上海總部上周五已與上海金融辦聯合相關監管部門約見比特幣交易平台比特幣中國主要負責人,提示可能存在的風險,敦促其開展自查並進行相應清理整頓,以防範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人行上海總部新聞稿稱,比特幣是特定虛擬商品,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人行強調,機搆及個人投資者應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自擔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Source: 星島日報 20170112 (http://std.stheadline.com/daily/news-content.php?id=1533828&target=2)
地下錢莊:龐大的洗錢系統
人民幣目前還不能自由兌換,中國對資本項目的管制還很嚴格,無論是投資移民還是海外置業,都需要動輒數十萬上百萬甚至千萬美元的資金。這些巨額資金究竟是如何出海的?
據內地媒體報道,地下錢莊仍然是現在最普遍的轉移資金的做法。
地下錢莊的操作方法很簡便,內地客戶先把人民幣打入錢莊指定的內地賬戶,地下錢莊在扣除手續費後,將港幣或美元打入客戶在境外的帳戶。報道指出,只要客戶提早半個小時告知轉移金額和幣種,錢莊就能按照即時兌換匯率幫客戶把錢轉出去,手續費約在0.8%至1.5%。一個小時內客戶在香港開設的銀行戶頭就能夠收到相應的港幣或美元。
以深圳地下錢莊為例,協助地下錢莊劃轉資金的除他們的香港私人同夥外,還有一些香港的人民幣兌換點,在香港開設幾個外匯帳戶,物色幾個馬仔打理即可。雖然有關部門不斷加大對地下錢莊的打擊力度,但因香港資本項下可自由兌換政策,進行私人兌換和私人資金往來屬於合法。靠人脈關係和個人信譽,地下錢莊每年讓巨量資金在粵港之間無序遊走。
資料來源:成報網
上世紀華資銀行 廣東幫統領天下 永亨 永隆 恒生關係最密切
曾幾何時,香港「銀行多過米舖」,上世紀由家族控股的華資銀行,更在本港經濟金融發展史留下重要影響,永亨銀行(302)放盤,勾起不少老一輩華人「賓架」的回憶。資深銀行家吳連烽細訴掌故,憶述昔日的本地華資行,由「南番順(南海番禺順德)廣東幫統領的天下」。
*不少銀行巨頭出席1973年永隆銀行總行大廈落成典禮。 永隆銀行《櫛風沐雨八十年永隆銀行發展紀實》
永亨創辦人馮堯敬,與恒生(011)何善衡、永隆伍宜孫伍絜宜兄弟、廣安創辦人梁季彝,及東亞李家簡家等,俱來自廣東。他說,「佢哋都係資歷最深嘅幾位第一代華資行掌舵人」,地位崇高,當中又以永亨、永隆、恒生,關係最密切;三行皆由銀號變身,在港澳地區做黃金買賣及匯兌業務「起家」,初期盤踞上環文咸東街永樂街一帶經營,創業時僅靠十多名員工打拼。
借款華商 有好大貢獻
1965年加入南商的吳連烽(其後晉升為南商副總經理)形容,那些年,華人銀行家皆為「勤奮殷實」商人兼慈善家,刻苦創業又扶持鄉里,尤其支持外資行絕少借貸的中小企及華商,對後期內地經濟改革開放,「做出好大貢獻」,為本港經濟起飛締造了流金歲月。
亦因華資行之間,人脈業務關係密切,六、七十年代本地銀行發生多次擠提風潮,導致相互牽連,但福兮禍依,風波促成業界更新自律,生存下來的華資行,經營更見審慎。
回顧七十年代,與這些華資行老闆交往經歷時,吳連烽不忘謙稱自己當時僅是「口靚仔」一名,「因陪同董事長莊世平(已故南商董事長兼人大政協常委),有幸接觸過呢幾位華資行老前輩……最印象深刻係馮堯敬老先生好謙虛和藹,對後輩好提携,業務上事事親力親為……」,贏得市場及後輩敬重。
萬事起頭難,他指「當時搞銀行個個都好辛苦,個個好勤力……」華資行創辦人之間私交甚篤,馮堯敬與伍氏兄弟及何善衡等,尤為熟稔,家鄉宗族「一有乜需要,大家都好關心,參與捐錢」。其時外資行林立,但甚少沾手中小企及華商信貸,華資行便成為本地中小企的重要支柱,「對本港經濟金融發展有好大貢獻」。
*恒生銀號1933年於上環創立,於1945年遷至中環。
內地開放 撐北移港商
當年本地銀行除「廣東幫」外,另一批就是東南亞「過江龍」僑商籌辦的銀行,包括海外信託、道亨、友聯及恒隆銀行等,老闆多祖籍潮州福建。「上海幫」則以1950年因政局變遷將香港分行註冊成立的上海商業銀行為主;寧波人擅長金融財務,雖不是老闆級主流,但華資行內不少高管,皆系出寧波。
六、七十年代本港經濟起飛,華資行進入高速發展的黃金歲月,但銀行成立太快,過於冒進,暴露了問題,銀行風潮此起彼落,帶來洗牌淘汰,「有啲頂唔順」便從此消失。
他表示,市場秩序重整後,留下來的華資行管理更慎密完善,並為後來內地經濟改革開放,作出顯著貢獻,成為北移港商的主要信貸支持。
家族銀行 永亨較進取
馮堯敬長子、永亨董事長馮鈺斌,上月底出席完該行前董事長曾永康(馮堯敬退休後,曾氏接掌總經理)設靈禮後,感嘆道:「曾生嗰輩好多世叔伯都走咗嘞,能見到面都好開心……」。
現任富邦(香港)行政總裁李永鴻,九十年代初,代表主要股東紐約銀行借調永亨,92至99年擔任該行董事兼替代總裁。他憶述,「紐銀takeover永亨控股股東時,Patrick(馮鈺斌)爸爸已退休」,雙方雖無緣共事,但由馮堯敬創立的永亨,他認為「是本地家族持股銀行中(東亞家族持股較細不計在內),比較進取的一間」,為廣大客戶,在國際及本地大行如匯豐、渣打、花旗及恒生以外,提供另類優質選擇,在本地中小行樹立了市場領導地位。
消息來源:蘋果日報
“無知”並不能成為辯解理由
公屋婦洗錢68億重囚10年
新聞摘錄〔2013年3月13日報導〕:
「公屋師奶」於三年間為了每月四千五百元報酬,利用九個本地銀行戶口清洗六十八億元黑錢,昨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十年,是繼早前一百三十億元之後涉及金額第二大的洗黑錢案。
(消息來源:http://hk.news.yahoo.com/公屋婦洗錢68億重囚10年-220546863.html)
相信閣下可能已留意到上述的新聞,繼早前內地商人洗錢131億被判囚10年半的案件後,警方再一次重鎚打擊洗錢活動,可見警方對打擊洗錢活動的決心和針對性。
其中,此案有數點非常值得各匯款代理人和兌換商注意的:
- “無知”並不能成為辯解理由 – “法官認為被告並非辯方律師所指那樣無知,她曾於○二年被裁定作為匯款代理人沒有保存記錄的罪名,遭罰款二萬七千元,她當時應該清楚其法律責任,但卻視若無睹”
法官的解釋很清楚,身為“匯款代理人”(即使當時MSO牌照法例還未生效) ,就會自動被視為“清楚其法律責任” 並嚴格遵守有關法例,“無知” 、 “不知道” 或 “忘記了” 都不能成為合理的辯解理由。
- 保存記錄 – “涉案款項的源頭來歷不明,案發期間被告戶口內的提存交易合共三萬九千次,每日提存金額超過五百一十萬,由於金額龐大、加上戶口數目及交易次數眾多又頻繁,被告又在警方錄影會面中不斷回應不知道或忘記了”
縱然案件發生在2000年至2001年期間,當時的法例對於保存記錄要求比今天寬鬆得多,但法官仍能以“作為匯款代理人沒有保存記錄”的罪名加以判刑,而亦因為被告沒有妥善保存客戶和交易記錄,以致無法解釋涉案款項的來源,最後被定罪為“洗錢” 而被判入獄十年,可見妥善保存記錄的重要性。
總括最近兩個案例, “清楚其法律責任” 及 “妥善保存記錄” 為匯款代理人和兌換商的首要責任,偶一不慎,可引致極其嚴重的後果〔包括入獄〕,因此,為保障閣下免受不必要的法律風險,我們建議閣下尋求專業協助,以確保貴司遵守有關的法例,及妥善保存記錄。
當中,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
第8.4條 - “所有文件及紀錄應在與客戶維持業務關係的期間內備存,及在有關業務關係終止後的6年期間內備存。”
第2.12條 -高級管理層應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確保合規主任及洗錢報告主任:
(a) 獨立於所有營運及業務職能;
(b) 通常長駐香港;
(c) 在該金融機構具有一定的資歷及權力;
(d) 與高級管理層能夠保持定期聯絡,並在有需要時能直接聯絡高級管理
層,以確保高級管理層信納本身已符合各項法定責任,以及機構亦
已採取充分有力的保護措施抵禦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e) 完全熟悉適用於金融機構的法定及監管規定,以及金融機構的業務所
產生的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f) 能夠及時取得一切可取得的資料(來自內部來源如盡職審查紀錄及外
部來源如有關當局通函);及
(g) 配備充足資源,包括職員及合規主任及洗錢報告主任的適當替補人選
我司Inno Consultant Services Limited能協助貴司妥善而有效地達到有關的法例要求,並提供簡單易用的自動化系統,以輕鬆應對法例有關保存客戶和交易記錄的要求。
如閣下對以上內容或有關的法例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電郵至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或致電 3563 8766 查詢。
港澳揭假百元美鈔案
【本報訊】假百元美鈔近日流入港澳兩地,假鈔黨乘旅遊之便伺機「散貨」。來自內地的假鈔黨連環出招,繼前日有兩漢在澳門賭場涉以偽製百元美鈔企圖兌換被捕後,昨日再有一名疑為同黨的內地男子,向上環一間找換店埋手,取出一百張全為百元面額的假美鈔,圖兌換成七萬八千港元,事敗就擒。
被捕男子姓殷(五十九歲),涉嫌行使偽鈔罪被帶署扣查。昨晨十時許,殷前往上環信德中心一間找換店,取出一百張面額一百元的美鈔,款額共一萬美元,要求男職員兌換成港幣。惟男職員點算及檢查時,發現鈔票的紙質有異,懷疑是偽鈔,暗中報警。警員接報到場調查,向他查問偽鈔來源,再將他帶返署作進一步調查,鈔票被檢走檢驗,案件現交由中區刑事調查隊跟進。由於港澳兩地連續兩日發現有假百元美鈔,警方將加強監視,防止偽鈔流入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