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串同親人洗黑錢罪成囚7年

建立於 31 十月 2013

商人被指串同妻子、母親、胞姊及姊夫,於5年內利用28個銀行戶口洗黑錢近10億元,其中更有來自江湖人物「掙爆」的300萬存款。及後商人在案件開審前潛逃、胞姊及姊夫認罪,妻子及母親則獲撤控。區域法院在商人缺席下繼續進行審訊,今早裁定商人兩項洗黑錢罪成,涉款近2.5億港元,法官判商人入獄7年,控方將於12月2日申請充公令。

法官今判刑時指,被告商人蔡哲增(45歲)控制多個銀行帳戶,亦知道資金的來源,是案中的重要角色,而且涉案金額龐大及犯案時間長,必須重判。判處區院最高的刑罰 即入獄7年。

其胞姊蔡雪清(46歲)及姊夫黃安鴻(45歲)早前承認4項洗黑錢罪名,被判囚5年4個月。

資料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