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找換店投訴倍增 兌換率前後不一

建立於 30 六月 2014

還有不足一個月,又到暑假旅遊旺季,不少人認為銀行「食水深」,都喜歡出發前到找換店兌外幣。消委會去年接獲97宗有關找換店的投訴,比前年的49宗增加1倍,單在今年首4個月,投訴已有26宗,當中涉及有找換店兌換率前後不一,或發出不合規格的收據,亦有找換店職員以口頭匯價誤導顧客。

有港人到找換店以2,450港元兌換7,000台幣,對方並無發收據。投訴人之後發現兌換率並非「公價」的0.225港元兌換1台幣,找職員理論,對方才指是以0.35港元兌1台幣來計算買入價,於是報警及向消委會投訴,經商議後該店最終願意全數退款。

另外有投訴人到找換店兌換3,800美元為港幣時,對方並無在店內展示兌換率,僅口頭上向投訴人指匯率為1美元兌7.75港元,兌換後亦無發出收據。投訴人其後發現兌換店多收950元,找職員理論,對方則辯稱兌換率實為7.5並非7.75,只願意以7.55的匯率再兌換,投訴人於是報警及向消委會投訴,該店最後被警方檢控及被判罰款。

亦有港人陪日本朋友到找換店兌換日元為港幣時,店員遞上一份香港地圖,讓他們翻閱,事主點算時發現對方多收35港元,店員則指是地圖的價錢。

消委會指部分找換店繼續以不良手法圖利,呼籲市民可上網查閱海關設立的「金錢服務經營者」登記冊,選擇領有牌照的找換店兌外幣。消委會又表示,貨幣兌換商須在當眼處,放置大型告示牌,顯示買入和賣出貨幣的淨匯率。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