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青年洗5.6億黑錢囚6年

建立於 12 九月 2014

24歲持雙程證來港內地青年沈卓濤,承認於2010年6月至2012年6月期間利用一間有限公司的中國銀行戶口清洗5億6,700萬元黑錢,今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6年,法官認為涉案金額龐大,而且被告有積極參與。

案情指,被告是Fortune Millennium Ltd的唯一董事、股東及銀行戶口簽署人,該公司的戶口於案發期出現不尋常的大額轉帳,每日金額高達80萬元,差不多全部經由網上銀行或櫃員機進行轉帳,去年6月警方發現被告在深水埗大埔道一間找換店工作,而轉帳入公司戶口的錢大部份來自該間找換店名下戶口。

被告被捕時向警方聲稱該公司從事手機買賣,警方調查後又發現該公司的辦公室沒有門牌,辦公室內除了一張桌子及椅子外,沒有其他傢俱,公司在2011年的課稅年度亦向稅局申報沒有收入及利潤。

法庭記者:彭嘉賢

資料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