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黑錢5.5億 潮州漢囚5年

建立於 05 二月 2013

潮州籍男子持雙程證來港經營電子貿易公司,一年之間公司戶口提存近千次,涉款共5.5億元,警方在調查另一宗欺詐案時揭發,拘捕該名潮州漢,他昨在高院承認洗黑錢。辯方求情指被告犯案乃受人指使,他每月只得約6000元酬勞,法官不信納,押後至下周四判刑。

稱受人指使 每月酬勞6000
 
被告陳少豐(41歲)案發前與妻兒在深圳居住,原經營賣電話卡小本生意,至2010年透過在匯款店工作的同鄉介紹,在港開戶口處理款項掙外快。
案情指出,警方去年4月調查一宗涉180萬美元的欺詐案,查出其中33萬元存入豐泰電子(香港)有限公司戶口,被告是該公司唯一董事及股東。
公司戶口一年提存近千次
 
警方調查下發現,2010年2月至2011年5月期間,該戶口存入及提款次數逾900次,涉款約5.5億元,其中1.55億元由該戶口轉成澳元、加元、歐元及美元,另有880萬及957萬元分別由被告及其妻提取。被告於2011年5月13日在羅湖入境時被捕,警誡下辯稱公司戶口所得是生意收益。
辯方求情稱,被告犯案乃受人指使,不清楚涉案款項來源,又指被告及妻子戶口雖有巨款存入,但不屬於他們。辯方續指被告每處理100萬元人民幣,只有100元報酬,連同底薪每月約收6000元。法官不信納求情理由,認為涉案款項龐大,並涉及其他貨幣,犯案規模不小。

案件編號︰HCCC37/12】
資料來源 : 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