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師奶」涉洗錢68億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居住公屋六旬無業婦人,在短短三年多時間內,涉嫌利用九個本地銀行戶口清洗約六十八億港元。雖然她被捕後向警方宣稱,對資金來源及去向一無所知,但主控官庭上指出,其銀行戶口提存次數達萬多次,每日平均提存亦逾五百萬元,不禁質疑:「一個無收入的中年婦人,為何會有這麼多提存?」

  一名「公屋師奶」涉嫌三年內清洗約六十八億港元,她被捕時竟辯稱不知道資金來源,昨在庭上即被主控官質疑,聆訊今繼續。

  案中被告為六十一歲婦人林美玲,她昨於高等法院受審時否認一項洗黑錢罪名。被告離開法院時由兩名女親友陪同,三人一同以外套披面迴避記者拍攝。

  控方開案陳詞透露,林在香港並無填報任何入息稅,也沒持有物業,居住彩雲時雨樓一公屋單位。○○至○一年間,她分別在集友、道亨、第一商業、恒生、華僑商業、華南商業、渣打、東亞及浙江興業共九家銀行開設戶口。

  政府庫務會計師點算後發現,○二年五月至○五年十二月期間,九個戶口共涉存款二萬二千多次、達六十八點六八億元;提款一萬七千多次、達六十八點七億元。而每日平均提存的金額,分別為五百一十八萬及五百一十九萬元。

  ○八年一月十六日,警方派女警到其住所將她拘捕,單位內搜出六本記事簿、一本「外匯代理和貨幣兌換商參考指引」,又在她身上搜出一封寄自毒品調查科聯合財富情報組的信件。警誡下,她聲稱對資金來源及去向一無所知。聆訊今續,控方將開始傳召證人。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二四一──二○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