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兌換或匯款服務 須領取海關牌照

_____
 
发布时间:2012-10-29
旁白:香港法例規定
熒幕蓋字:《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
旁白:任何人在香港經營貨幣兌換或匯款服務,無論是以店舖、網上、辦公室、家居或其他形式經營, 都必須向海關關長申請牌照,無牌經營貨幣兌換或匯款服務是違法的,市民可上海關網頁查閱持牌經營者的資料,懷疑有人無牌經營,請即以電郵、郵件或海關熱線 2545 6182舉報
熒幕蓋字:香港海關標誌
經營兌換或匯款服務 須領取海關牌照
熱線: 2545 6182
http://www.customs.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