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騙案急升上月838宗損失1.2億
近日冒認內地官員打電話行騙的數目急劇上升,警方表示過去一個月拘捕四名香港人,涉及9宗同類騙案。警方呼籲市民對電話騙案提高警覺。
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曾正科表示,今年首7個月,的電話騙案有2371宗,較去年同期增加976宗,涉及金額1億7000多萬元,較去年同期上升6.7倍。假冒內地官員的電話騙案有1038宗,單是7月已有838宗,合共損失1億2600萬元。
曾正科表示,7月份採取行動偵破了9宗同類騙案,初步拘捕了4名港人。並已同海外執法部門有緊密情報交流及宣傳,希望能從源頭追查來電的地方或被提取地,打擊這些不法行動。
他指出,有關案件破案率較低,是因為要追查境外戶口資料,增加難度。而騙案受害人不單是長者,當中亦有包括專業人士及學生。
資料來源:星島日報
4名男女洗黑錢3700萬 入獄2年多至4年多
4名男女參與洗黑錢3700萬,合共被裁定40項「洗黑錢」罪,在區域法院分別判入獄28個月至4年5個月。
辯方大律師求情時指,各被告只借出户口供親友存入款項,並不知道有關款項屬詐騙案的黑錢。
法官林偉權判刑時指,法庭肯定各被告為了得益而犯案,絕非「義工」,案中清洗黑錢數目不少,且涉及長時間,深信被告從中獲利。案中兩名被告早前已分別歸還78萬及150萬元,故給予二人額外減刑。
案情指,08年12月至12年1月期間,香港人壽一名前會計主任3年內偽造會計文件,訛稱要按保單支付賠償,促使公司開出75張支票,盜取公司6千6百萬元還賭債,本案4名被告是部分涉案支票的受款人,該名會計主任去年則被判囚7年半。
資料來源: 香港電台
金管局:部分銀行低估打擊洗黑錢工作及資源
香港金融管理局銀行監理部打擊洗黑錢及金融罪行處主管麥敬倫(Stewart McGlynn)透過局方滙思文章表示,金管局預計短期內完成首宗涉及違反打擊清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管控措施的調查,並會運用2012年生效的《打擊洗錢條例》賦予的權力採取針對性的執法行動,有關行動將予以公開。
他說,若被問及香港對比其他地方在打擊清洗黑錢方面的工作表現為何,可以說本港銀行體系在這方面的規定符合國際標準,與全球其他金融中心看齊,但未來仍有不少改進的空間。
麥敬倫稱,與其他銀行監管機構一樣,金管局在監管過程中,發現一些銀行在履行打擊清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要求時,尤其是牽涉較高風險客戶時,仍面對一定挑戰;此外,某些銀行有時會低估打擊清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所需投入的工作及資源,特別是在合規成本較高的交易監察方面。
他指出,事實上大部分銀行都恰如其分,切實執行有關規定,然而,銀行若有不善之處,金管局定會採取行動,為此,金管局採取一系列的監管工具,包括增加巡查銀行在打擊清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相關方面的工作、提出更多強化措施的建議,以及更多利用《銀行業條例》賦予的權力,委任外聘專家協助銀行建立有效的制度。
麥敬倫又表示,未來的挑戰在於確保銀行做好把關角色,遵循有效和風險為本的打擊清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管控措施,偵察及舉報可疑交易,令本港銀行體系長遠繼續獲得尊重和信賴。
資料來源:信報財經新聞
女東主無盡職審查客戶資料 判罰款42.8萬
一名持有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的女東主,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22項沒有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進行客戶盡職審查的控罪,合共被判罰款42.8萬元。
■ 案中女東主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判罰款42.8萬元
海關人員在一次視察中,發現該名獨資經營的女東主並沒有就於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期間,進行的22項匯款及貨幣兌換交易作識別、核實及記錄客戶的身份。
《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於2012年4月1日實施,違法者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
資訊來源:東方日報
「猜猜我是誰」騙婦人10萬 找換店職員醒目揭發
【新報訊】兩名女子昨日分別收到「猜猜我是誰」騙徒來電,聲稱其家人遇事急需用錢,兩婦不虞有詐依對方指示準備金錢,卻命途各異。其中一人到找換店匯款,醒目店員察覺事件生疑,及時報警未有損失;另一人則在繳付10萬款項後始發現受騙,事後報警交由警方跟進調查。
找換店職員醒目揭發
兩宗電話騙案均發生於昨晨約10時許,一名25歲女子接到來電,對方自稱為其家人,致電求助急需用錢,要她立刻匯款8萬元人民幣到內地應急。女子信以為真,跑到太子道西一間找換店匯款。店員見匯款數目頗大,了解後懷疑對方受騙,建議報警。警方接手調查,聯絡事主家人證實無礙,女子無損失。幾乎同一時間,油塘一名中年婦人亦接獲陌生人電話,報稱其子遭歹徒扣留,索款10萬元贖金。婦人聽聞愛子遇險方寸大亂,連忙落街匯款,事後聯絡到兒子,發現安然無恙始知受騙,婦人其後報警並到警署助查。
資料來源:新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