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黑錢5.13億 內地漢囚46月

【本報港聞部報道】一名50歲內地男子昨日在區域法院因洗黑錢罪名被判監禁46個月。案情透露,警方於2013年9月接獲一海外公司報案,指收到一名聲稱為其子公司職員的電話及電郵,並把約65萬歐元匯入一香港銀行戶口。

  商業罪案調查科經深入調查後,發現被告於同年5月透過秘書公司在香港開設一間公司,其後並從內地到港,在銀行開立該公司戶口。該戶口於同年6月至9月期間,處理共約港幣5.13億元的懷疑犯罪得益,包括上述案件的犯罪得益。

  警方於同年10月拘捕被告,並落案控以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名。被告昨日被裁定罪名成立,並被判入獄。警方重申洗黑錢乃嚴重罪行,任何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為犯罪得益而處理該財產,即干犯洗黑錢罪;一旦被判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入獄14年及罰款500萬港元。

資料來源:成報網

平安證券防洗黑錢不力 遭香港證監會罰600萬港幣

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9日訊 據香港證監會網站消息,中國平安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平安)因犯有嚴重內部監控缺失及其他事項,遭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譴責及罰款600萬元(注1)。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於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期間,平安沒有:

  制訂防止洗黑錢活動的內部監控程序(注2及3);

  主動辨識和及時向證監會及聯合財富情報組舉報可疑交易(注4及5);

  為員工提供防止洗黑錢培訓;

  制訂及遵循適當及有效的程序以在執行付款時保障客戶資產;

  有效地傳達及執行有關雇員交易的內部政策;

  執行有關地址證明的開戶程序;及設定有效的合規職能。

  證監會在決定上述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所有相關情況,包括平安以往並無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平安已就內部監控缺失采取補救行動(包括聘請新的管理團隊及行政總裁),以及平安同意委聘獨立審查員以確認其已執行新的程序及有關程序能妥善地運作。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先生(Mr Mark Steward)表示:「本案涉及嚴重的內部監控缺失。平安采取了適當的應對措施,使其避免承受更嚴厲的處分。本案向業界發出了明確的警告訊息,就是市場絕不容許輕率的態度。」

  對於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協助調查本案,證監會謹此公開緻謝。

  完

  備注:

  1.平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

  2.證監會於2009年9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99條發表的《防止洗黑錢及恐怖分子籌資活動的指引》於有關期間內生效。由2012年4月1日起,該指引由證監會發出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指引》及《防止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指引》取代。

  3.持牌法團應就辨識及舉報可疑交易制訂適當的制度及監控措施。首要步驟是充分了解客戶的業務及財政狀況(透過進行客戶盡職審查及持續監控),藉以識別出屬於不尋常交易的一項或一連串交易。持牌法團亦應制訂就對內向高級管理層及對外向聯合財富情報組作出舉報的相關程序。

  4.聯合財富情報組由香港警務處及香港海關的人員組成,負責接收有關可疑金融活動的舉報。

  5.《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A條規定,凡任何人懷疑任何財產是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曾在與可公訴罪行有關的情況下使用或擬在與可公訴罪行有關的情況下使用,該人「須在合理範圍內盡快」將該懷疑向獲授權人披露。

  6.有關上述事宜的紀律處分行動聲明載於證監會網站。

 資料來源:大公網

【中港金融】內地學者:港股易成洗黑錢溫床

財華社新聞中心

中國銀行被指涉嫌洗黑錢的事件繼續發酵,連香港的證券行,亦被內地傳媒指,存在洗黑錢漏洞。

 

有心人要將不見得光的錢「由黑變白」,途徑多多,其中一個可能是香港的證券市場。《南方證券報》報道,不法份子透過地下錢莊等途徑,將錢帶入香港之後,會藉著部分證券行內部監控不足,在開戶時避過身份及資金來源審查,即使存入大筆資金,並不填寫表申報,當錢進入證券市場,變成股票之後,黑錢便立即變白。

 

北京理工大學經濟學教授胡星斗指,香港證券市場是其中一個較容易成為洗黑錢的溫床。

 

證監會周三向中國平安旗下的平安証券香港罰款600萬元,指平安在10至11年期間,沒制定防止洗黑錢的內部監控程序,即使期間有多項的明顯迹象,平安亦沒有識別一連串的可疑交易。

 

有熟悉監管機構運作的人士指,本港證券行一般對存入大筆資金的客戶有介心,會做足盡職審查,但不法份子傾向利用中資公司不熟悉監管程序的缺點,試圖避開法眼,不過近年中資公司在內部監控方面,已經有所改善。

 

對於中國銀行被指,涉嫌利用投資移民計劃,幫助客戶洗黑錢, 繼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說,要花時間了解,人民銀行發言人亦表明,正在對相關情況,了解核實,又指跨境人民幣業務,本著合法合規等原則,有快速的發展,而在過程中,機構要保持依法合規,建立健全的制度,防範法律及操作風險。

資料來源:《now新聞台》

港證券行或存洗黑錢漏洞

【本報特訊】隨中行「優匯通」涉嫌洗錢事件的持續發酵,有內地傳媒指,香港證券行亦存在洗黑錢漏洞。有心人要將不見得光的錢「由黑變白」,途徑眾多,其中一個可能是香港的證券市場。據《南方證券報》引述報道稱,一些來路不明的資金可以通過深圳地下錢莊進入香港。原香港匯豐銀行一職員指出,洗黑錢就是把這些資金變現,或轉入金融系統使無法追查資金來源。

  大筆資金避申報

  報道指出,根據券商的一些管理規定,開戶時如有大筆資金進入,需填表申報,惟可以利用券商內控不嚴的漏洞,避開申報。如此,即使存入大筆資金,並無記錄,也就無法追蹤資金來源。

  中國平安旗下中國平安證券(香港)就因數年前犯有嚴重內部監控缺失及其他事項,於7月9日遭香港證監會罰款600萬元。主要問題是2010年至2011年期間,沒有制定防止洗黑錢活動的內部監控程序等。

  據報道稱,另一種在香港洗錢的流行做法是「5折基金」。因為港交所規定,股份轉讓不超過10%就不需要發公告披露,因此大股東可拿出近10%的股份,讓某證券公司代其轉讓股份,證券公司向購買股份的一家基金公司收取的代理佣金高達轉讓金額的50%,因此被稱為「5折基金」。基金公司通過把買入的垃圾股在二級市場上兌現來洗錢。這種模式在香港雖不似以往流行,但依然存在。「5折基金」敢於出讓金額50%作為佣金,條件是證券公司找其他公司一起,配合把股價抬高,然後一起分享高額佣金。

資料來源:成報網

遭央視指涉洗黑錢 中行稱與事實有出入

中央電視台報道,中國銀行涉及非法協助投資移民匯錢出國、及造假洗黑錢。中國銀行回應指,已向監管部門匯報。
在北京五星級酒店舉行的移民諮詢會,中央電視台記者發現中國銀行都有派人擺攤位。移民中介會上說:「投資移民把錢轉
出去,肯定要走中行業務。」中銀工作人員就表示:「我們幫您做的是把您這麼大金額都一步換成外幣,然後匯走,就做這一
步。」
內地外匯管制規定,每人每年最多只能兌換五萬美元,報道稱中國銀行可以不受限制,將幾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人民幣的投資
移民款項,轉到海外的中國銀行分行,再兌換外幣,這項服務叫「優匯通」,都要通過中行在廣東的分行辦理。
央視記者又發現,移民代理和銀行聯手涉嫌幫客戶造假文件洗黑錢。移民中介表示:「公司要打一個流水記錄,然後
我們把某一些款項改圖一下,說白了就是做合同。」
銀行會要求客戶先把錢存入銀行,再把錢變成貸款還給客戶,就可以解釋資金來源。中國銀行北京雙井支行理財經理
就稱:「資金沒有合理來源,所以他從其他分行那邊給您做一手續,說白了就是給您洗一下錢。」
央視引述專家表示,銀行有責任和義務監管流出的問題資金,但銀行現時協助問題資金流出可能構成犯罪。中國銀行
發出公告,指中央台的報道與事實有出入,說已向監管部門匯報,在2011年試點推出人民幣跨境轉帳業務過程中
按照反洗黑錢的要求,制訂嚴格業務流程。

資料來源:無綫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