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徒冒簽匯款盜700萬

建立於 25 一月 2014

不法之徒藉着偷取信件物色「隱形富豪」,再循「查冊」等公開渠道獲得目標人士私隱資料,繼而偽造授權書,轉走其中六名受害人的七百多萬元銀行存款。警方追查後已拘捕15人,現正追緝其他在逃人士。

被捕15人分別14男1女,年齡由21至64歲不等,包括集團主腦,分別涉及串謀詐騙、欺詐、盜竊和洗黑錢等罪行。他們大都有犯罪前科,大部分更有黑幫背景。

六市民先後報案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疑人為銀行職員,不過警方認為其職位較低,故犯案與工作並無直接關係。

警方新界南重案組第一隊總督察章耀生指出,在12年4月至13年2月期間,警方先後接獲六名市民報案,指銀行帳戶內存款離奇被轉走,涉款共達773萬元,其中一受害人損失逾300萬元。

探員接報後偵騎四出調查,期間發現案件涉及一個活躍超過一年犯罪集團。證集分工精細,先由底層成員在欠缺保安「三無」舊樓偷取諸如銀行紀錄、股票交易通知等信件,再交由上一層成員進行分析,藉此篩選出有家底的商人或「隱形富豪」。

循合法渠道「查冊」

在選定目標後,不法分子便循合法渠道「查冊」,從物業登記或公司註冊資料,收集目標市民的身份證號碼,甚至簽名樣式等私隱。當一切齊備後,集團成員便會偽造匯款文件、支票和授權書等,再以受託人身份進行操作,把受害人的銀行戶口內大筆存款轉走,手法包括轉帳或把現金匯到澳門或內地的空殼戶口。為應對銀行的電話核實,他們還會把事主電話遙控飛綫到自己的手機。

警方在掌握情況後,於前天和昨天「收網」,突擊搜查全港多處地點,拘捕15名男女,又檢獲電腦、儲值電話卡、偷取的信件,以及財務紀錄等大批證物。警方相信該犯罪集團仍有最少五名成員在逃。

警方指出,類似詐騙手法不算罕有,去年就有26宗同類案件,其中一名受害人損失高達500萬元。

飛綫密碼應定期更改

歹徒以不法手段把市民的銀行存款匯走,為防止銀行致電事主覆核,他們還會把事主的手機遙控飛綫到自己的手機,以免露出馬腳。

警方指出,多數電訊公司會把手機遙控飛綫的預設密碼,設為持有人的身份證號碼,所以當歹徒獲得事主私隱資料後,可輕易「破解」和飛綫,同類情況在以往一些信用卡騙案也曾出現。所以警方提醒市民,切記定期更改遙控飛綫密碼,免招損失。

資料來源:晴報

偷信起人家底 冒名匯走存款

建立於 25 一月 2014

警方瓦解專業匯款詐騙集團,揭發犯罪集團在唐樓及村屋信箱,偷取大量信件起人「家底」,再以查冊方式取得住戶身份證號碼、簽名式樣等資料,揀選「有車、有樓、有公司」的受害人,再冒名頂替經銀行或匯款公司匯走受害人的存款,又透過電訊公司將受害人電話號碼「飛線」至自己的電話,冒受害人向銀行確認匯款,一年內匯走六名受害人合共七百七十三萬元,受害人有商人、師奶及退休人士,其中一名「隱形富豪」損失逾三百萬元。新界南總區刑事總部在過去兩日拘捕十五名男女騙徒,並追緝五人。

被捕的十四男一女,年齡介乎二十一至六十四歲,其中四十六歲男主腦報稱無業,五人疑有黑幫背景,十三人是慣犯,有多次涉及行騙、偷信、行使虛假文書等案底。警方相信主腦招攬有同樣案底的同道一起犯案,各人涉嫌串謀詐騙、欺詐及盜竊被通宵扣查。

警方由前年四月至去年二月期間,收到六名受害人報警,指他們的銀行戶口存款在未經授權下被提取大量金錢,涉及金額達七百七十三萬元。

消息指出,受害者包括了三名商人、一名家庭主婦以及兩名退休人士,其中一名從事貿易生意的受害人,被一次過匯走約三百萬元,新界南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案件。

據悉,經調查發現,犯罪集團分工仔細,以「金字塔」方式犯案,首先派人向無大閘、無保安員及無天眼的「三無」唐樓及村屋落手,撬開信箱或鉗走差餉單、股票或銀行月結單,以及電話費月結單等,再由負責查冊的同黨查車牌、物業及公司註冊等公開資料途徑,取得受害人的簽名式樣、身份證號碼等資料,之後騙徒便揀選持有物業或公司的富貴人家,冒認他們的簽名偽造匯款文件或支票,到銀行及匯款公司辦理匯款手續,再冒充受害人要求電訊公司飛線至同黨的電話,在銀行查證時便「代」受害人確認匯款,而款項最終會存入騙徒於本港、內地及澳門的銀行戶口。

警方搗破拘15男女

新界南總區刑事總部經連月調查及部署,鎖定多名疑犯身份,於前日及昨日在全港展開行動,拘捕包括十四男一女,檢獲多封懷疑盜取所得,涉及受害人個人資料的信件、財務紀錄、銀行卡、電腦、手機、儲值電話卡等。

警方相信已經瓦解了一個大型的匯款詐騙集團,正在追緝五名在逃人士歸案。警方同時提醒市民應小心處理及保管個人資料,經常查核銀行戶口及使用上鎖的信箱,以免賊人有機可乘。

資料來源:太陽報

運18萬現鈔 找換店職員遇劫

建立於 16 十二月 2013

【本報訊】尖沙嘴一間外幣找換店的菲律賓籍女職員,昨晨由半島中心總店將逾18萬元巨款徒步運往一公里外的金巴利道分店時,疑遭獨行賊尾隨跟蹤,中途向她拳打腳踢和劫走財物。警方接報到場將受傷女事主送院治理,初步不排除有內鬼向賊人提供運錢路線,然後下手行劫,警方正展開追查。
遇劫的菲律賓籍女職員Janet(40歲),於尖沙嘴麼地道67號半島中心地下一間找換店任職已經兩年,昨晨報稱被搶去158,300港幣和23,100人民幣(折合約港幣三萬元)現金放在一個黑色側孭袋。另外,賊人亦劫去女事主載有兩部共值5,500元手機、7,000元港幣銀包的手袋。警方現正通緝一名身高約五呎六吋、肥身材、蓄及肩黑髮、身穿藍色衫及藍色牛仔褲的中國籍男子歸案。

 

賊從後巷撲出毆事主

消息稱,女事主是半島中心找換店總公司職員,平日都會徒步運錢往區內的分店。
昨晨8時許,Janet如常帶着載有巨款的錢袋離開總公司,準備前往一公里外金巴利道香檳大廈的分店。當她途經金馬倫道29號近浸信會對開時,據報突然有一名男子從後巷撲出,從後向Janet拳打腳踢,搶走其錢袋及手袋後逃去無蹤,Janet高聲呼救,驚動途人報警。
女事主事後被送院治理,警員雖然曾經在現場兜截,但是並沒有結果。總公司一名操英語的男職員Bobby稱,今次是該店開業10年來首次遇劫,員工一向以相同路線運錢往分店,路線亦只有員工知悉,並表示公司已為存款購買保險;金巴利道分店一名女職員聞訊後亦感詫異,指公司或考慮加派員工「孖咇」運錢。

消息來源:蘋果日報

立法會七題:協助貨幣找換店經營者開立銀行戶口

建立於 05 十二月 2013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恒鑌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日,本人接獲領有海關關長發出經營貨幣兌換服務牌照的找換店(持牌找換店)的經營者的求助,表示部分銀行拒絕為其找換店開立戶口,他們的業務因而面對極大的困難和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目前全港有多少間持牌找換店,以及香港海關現時有何措施監管有關的經營者遵守牌照規定;

(二)是否知悉,持牌找換店當中有多少間在香港的銀行設有戶口;如沒有相關資料,會否進行統計;

(三)過去三年,當局有否接獲持牌找換店的經營者就無法在銀行開立戶口而作出的投訴或求助;如有,詳情為何;及

(四)香港金融管理局現時有何機制及措施,協助持牌找換店的經營者開立銀行戶口及接受有關的申訴?

答覆:

主席:

(一)根據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開始實施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第615章,下稱《條例》),任何人如有意以經營貨幣兌換或匯款服務作為業務,須向海關關長申領「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並須每隔兩年定期續牌。

  根據香港海關於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的紀錄,全港共有1,152個持牌金錢服務經營者,當中同時經營匯款及貨幣兌換服務的有899個,只提供匯款服務的有211個,而單從事貨幣兌換的則有42個。

  香港海關會審查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申請人是否適合領取牌照,並持續監督持牌金錢服務經營者在客戶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的執行和其他發牌規定的合規情況,以及打擊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為確保持牌金錢服務經營者符合《條例》的規定,香港海關會定期進行合規巡查,包括約見持牌人、實地審視、要求持牌人提交定期申報表、以及查核持牌人有否履行《條例》規定的相關監管措施。

  此外,香港海關進行合規審查時,亦會核實持牌金錢服務經營者是否設有適當的內部監管措施,以及遵守禁止為任何客戶維持匿名戶口等其他相關的法定要求。如持牌金錢服務經營者違法,香港海關可按《條例》採取紀律行動或轉介個案予律政司以考慮提出刑事檢控。

(二)根據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申請人及持牌人提交予香港海關的資料及香港海關合規巡查的結果得悉,現存1,152個持牌金錢服務經營者均有在香港銀行開立至少一個戶口。

(三)過去三年,香港海關和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共接獲三宗金錢服務經營者在香港銀行開立戶口時遇上困難或被銀行取消戶口的書面申述或投訴。

  根據香港海關的資料,截至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共有164名持牌金錢服務經營者(他們一般會在多間銀行開設戶口),先後向香港海關報稱其部分與經營業務有關的戶口被個別銀行取消;涉及的銀行約為六間,被取消的戶口總數約為560個。

(四)銀行與客戶是否建立新的業務關係或維持現有業務關係基本上是基於其商業考慮。據我們理解,銀行業界對客戶作出評估後,會在符合《條例》有關盡職審查的要求下為持牌金錢服務經營者提供銀行服務。而銀行有責任謹慎管理其業務風險,以按《條例》打擊任何可疑的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交易。

  銀行於任何時候決定與客戶終止現有的業務關係時,必須遵守金管局認可的《銀行營運守則》,包括須先發出合理時間的通知才可結束客戶的帳戶。金管局亦期望銀行採取合理的做法,並就其決定的原因盡力與客戶溝通。

  由於《條例》涵蓋不同金融界別,政府與監管機構會繼續與業界保持聯繫,具體落實法定加強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各項監管要求。我們會繼續聆聽業界就《條例》實施的意見,並在不削弱香港履行相關國際責任的大前提下,有效執行有關監管措施。

資料來源:香港政府新聞網

找換店女工疑偷60萬元潛逃

建立於 05 十二月 2013

【本報訊】找換店女工疑監守自盜,偷走六十萬潛逃。旺角一名女工疑前日趁同事往食飯,偷去價值六十萬港元的外幣。昨晨同事未見女工上班,點算才揭發失款,懷疑事件與她有關,於是報警。女工的子女見母親通宵未歸,到找換店尋母及隨警返署助查。

涉案女工姓黃(四十五歲),三個月前受聘於上海街一間連鎖找換店,負責替客人找換外幣,店內裝有閉路電視。據悉,黃婦已婚,育有兩名十多歲兒女,她七年前持單程證來港定居,一個月前才獲發永久居民身份證。

前日,有人疑趁同事外出食飯時,在找換店偷去一疊價值六十萬港元的外幣,再用膠袋載着,至晚上找換店關門時暗中挾贓離去。昨晨九時,姓廖(二十歲)男職員上班,因不見黃婦上班,致電其手機未能接通,覺可疑查看存款,才發現失去外幣,翻看閉路電視,相信有人監守自盜報警。警員調查期間,黃婦兩名兒女到場尋母,警員將兩人帶署助查,不排除有人欠賭債犯案。

資料來源:太陽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