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二代身份證淪犯罪工具

建立於 19 八月 2013

內地不法分子利用假身份證從事犯罪活動時有發生,皆因第二代身份證存在巨大的「先天缺陷」,即使做了補辦及報失手續,仍無法註銷原身份證。不法分子利用大量遺失、被盜的身份證在網上進行非法交易,開辦銀行卡、信用卡、詐騙、洗黑錢等犯罪活動。內地公安部門稱,年底將於全國推行身份證指紋登記,變相承認缺陷。

有記者近日發現,大量身份證竟在網上被公然叫賣,其中一名自稱金老闆的賣家,在網上貼出逾二百六十張身份證照片,以中、青年人為主。金強調所有身份證都是真的,每張售價二百八十元至四百元(人民幣‧下同)不等。

缺乏防偽功能

記者其後聯絡到另一名同樣手握大量「貨源」的身份證販子,假裝洽購卅歲左右的男女身份證各一張,對方即時傳來男女各數十張符合條件的照片,又指身份證是偷來的,保證全部都可使用。

據悉,內地民眾丟失身份證,可到戶口所在的派出所申報丟失補領,但由於二代身份證缺乏必要的防偽功能,甚至沒有註銷措施,丟失的身份證不會失去讀取訊息的功能,無法停止使用。而通過網上的黑市交易,大量被盜身份證被不法分子利用,產生多重危害。

有從事銀行卡交易的職員透露,他從黑市購入大量被盜身份證,利用證件「代開」銀行卡,賣給有需要的人,一套售價由三百至五百元不等。據了解,部分「被代辦」的銀行卡用於詐騙,甚至被官員作洗錢之用。若不法分子掌握與自己樣貌相似的身份證,就可「分身」,即使在酒店登記住宿、乘車或在網吧上網等都難以被發現,加大公安機關打擊犯罪的難度。

加快指紋登記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負責人表示,當局會加快推進年初開始的身份證指紋登記工作,目前全國已有一萬六千多間派出所啟動有關工作,並將於年底在全國推行,期望進一步增強身份證的防偽性能。

消息來源:東方日報

Bitcoin升格 納法律保障

建立於 19 八月 2013

虛疑貨幣變身真實貨幣?德州一名聯邦法官近日裁定Bitcoin為「一種貨幣(money)」,適用於美國資金監管法律。金融管理局發言人回應指,正密切留意它在香港的使用情況,以及海外監管要求等相關發展,以考慮是否需要進一步跟進,但有金融監管業人士相信,有關結論是美國法院順應美國證交會(SEC)而作出的權宜性裁決,認為Bitcoin仍未能與真貨幣看齊。

監管機構仍是SEC

根據金管局的觀察,Bitcoin於香港的使用並不普遍,而本港金融監管業人士指出,美國聯邦法官是將Bitcoin定性為一種貨幣,但層次不能與真貨幣比擬,原因為現時Bitcoin的監管機構仍是SEC。

雖然如此,業界人士認為,美國現時將Bitcoin定位為類似黃金的有價值資產,為Bitcoin投資人賦與相關的法定擁有權,意味Bitcoin進身為國際貨幣又邁進一大步。

事緣SEC上月控告Trendon Shavers,指他透過創辦「Bitcoin Savings and Trust」的Bitcoin對沖基金,操作虛擬貨幣版的龐氏騙局,而投資者被「錯誤」保證,每周可得7%利息回報,該基金於一二年八月被關閉。

事緣對沖基金抗辯

這宗大規模欺詐訴訟的關鍵在於各方為證券(Securities)下的定義,SEC認為這隻對沖基金涉及投資合同和票據,因此可歸類為證券,Shavers則以Bitcoin並非貨幣為抗辯理由,他辯稱其Bitcoin對沖基金不可以被視作證券,所以不應受美國法例監管,但遭德州東區的美國地區法院法官Amos Mazzant否決。Mazzant在周一發表的結案陳詞中解釋,很明顯Bitcoin可當作貨幣使用,他強調這種虛擬貨幣可用於買賣貨品及服務,也可兌換成傳統硬貨幣,例如美元、歐元、日圓及人民幣,所以裁定Bitcoin是一種貨幣,而基金可視為一種資金投資。

本港Bitcoin交易平台位元通(香港)創辦人袁先生稱,上述例子似是將Bitcoin等同有價值資產,用法例保障持有人擁有權。但他認為若Bitcoin被納入銀行體系,公開貨幣兌換將會受到規範,要取得牌照才可進行交易,但相信在進行小額現金交易或網上交易時,不會受有關當局監管。

早前,美國聯邦機構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發表新指南,指與Bitcoin相關業務應被視為受到美國法律監管的資金服務業務。

消息來源:東方日報

 

珠三角放大鏡:佛山檢200萬元假鈔

建立於 19 八月 2013

佛山市順德區警方近日再度破獲一個販賣假鈔團夥,查出面值逾二百萬元(人民幣.下同)的百元假鈔,拘捕四人。疑犯供稱他們在東莞以每張六元買入假鈔,原打算到杏壇鎮以每張廿四元的價格出售。這批編號以「M3W9」開頭的假鈔有水印、金屬線,仿真度較高,但假鈔紙質比較光滑。

消息來源:東方日報

管制外幣兌換防洗黑錢

建立於 19 八月 2013

(吉隆坡8日訊)國際調查顯示大馬洗黑錢情況嚴重,財政部副部長拿督斯裏阿末瑪士蘭說,政府透過2011錢幣服務業法令及《2009年反洗黑錢和融資恐怖主義活動法令》管制外幣兌換及外幣匯款服務商,避免有關行業被利用成爲洗黑錢、資助暴力及非法活動溫床。

他在國會下議院環節回答武吉免登國會議員方貴倫的提問時表示,政府透過2011年錢幣服務業法令(APPW)更有效地管制外幣兌換及外幣匯款服務。

他指出,政府已採取重新發給執照的措施,相關執照已從2011年12月的839張減至2012年12月的514張。

他也表示,爲了更嚴謹地管制外幣行業,政府也讓符合資格的外幣兌換商能夠在金錢服務執照下提供外幣匯款服務或成爲代理;同時外幣匯款商也被允許在偏僻地區的工廠及園丘等地開設臨時站點,以方面當地工作的外勞。

他在回答野新國會議員阿末韓查的附加提問時指出,政府已推行《2009年反洗黑錢和融資恐怖主義活動法令》,42條法令裏面共包含288項罪行。

他說,在該法令推行後,國家銀行已撤回97項金錢服務執照,54家違規公司被罰款,50家公司被提控上庭,另有8家尚在調查。

他說,政府在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已記錄35萬7014項匯款記錄,匯款金額總值爲3億2900萬令吉。「透過記錄這些匯款,我們就能減少無匯款出國記錄案件。」

消息來源:東方日報

美管銀行新規或嚴過中港

建立於 19 八月 2013

美國擬加強對銀行業監管,美國聯儲局針對高盛等八家大型銀行,提高資本及槓桿比率最低要求,意味對大型銀行的新要求,或較中港銀行監管更嚴謹,但三地整體銀行業監管要求相若。

槓桿比率料增至6%

美國對八家「大得不能倒」的全球系統重要銀行,包括高盛、摩根大通、富國銀行、美銀、花旗、摩根士丹利、紐約梅隆集團及道富集團,實施更高監管要求。外電報道,現時巴塞爾委員會對槓桿比率,即資本對表內及表外總資產比率,最低要求為3%,美國對相關大型銀行的要求將增至5到6%,一級資本比率要求則由4%增至6%。

事實上,巴塞爾委員會訂立的槓桿比率要求,會先根據全球各地銀行業及監管情況,在一七年再進行檢討,一八年才會全面落實。據了解,本港金融管理局目前依據3%的槓桿比率標準,作為香港銀行業的觀察期目標,但不屬於法定監管要求。

內地已推有關措施

內地先行一步,中銀監發表的《商業銀行槓桿率管理辦法》中,提出槓桿比率最低要求為4%,內地系統重要性及非系統重要性銀行,需分別於一三年及一六年達到相關要求。

消息來源:東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