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賊當街搶找換店錢袋落網

建立於 18 九月 2013
土瓜灣一對找換店東主夫婦被人當街打劫,警方拘捕8人,兩事主和兩警員受傷,警方指歹徒是有組織行動。

警方根據線報並經深入調查後,相信有人計劃在昨晚於紅磡區行劫兩名分別為53和51歲的找換店負責人。東九龍總區重案組人員昨晚約8時,在土瓜灣江蘇街與馬頭圍道交界及靠背壟道發現7名目標男子。

 

九龍東重案組高級督察黃本任表示,當時兩名事主攜帶一個裝有十多萬元現金的背囊,行經江蘇街與馬頭圍道交界時,負責落手的6名歹徒上前,其中4人持刀,而帶頭兩人則把兩名事主推倒,當賊人準備上前搶走背囊時,埋伏的探員上前制服各人,但其中一人乘坐的士逃去。

 

探員在現場檢獲4把刀,懷疑與案有關。其間一名被捕男子與探員糾纏,兩名男警員腳部受傷,而兩名找換店負責人分別頭部及手部受傷,事後與兩名受傷警員同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治理。

 

探員其後再到旺角柏樹街一單位調查,在單位內發現該名目標男子,他涉嫌行

 

劫被捕。該7名涉嫌行劫而被捕的男子,當中4人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相信是非法入境者。另外,探員在柏樹街一單位調查期間,發現另一名男子和檢獲約10顆懷疑「五仔」,他涉嫌藏毒被捕。8名被捕男子年齡介乎35至54歲。

 

黃本任說,這宗打劫案犯案人數多、有組織,惢較少見。

 

另外,賊人用來接應的一輛輕型貨車,證實為本月11日荃灣區一架失車。

 

所有被捕男子均現正被扣留調查。

消息來源:明報

申報入息13萬 戶口擁千萬 董事夫婦否認洗黑錢

建立於 19 八月 2013

【新報訊】一對年約50的夫婦開設一間顧問公司,連續4年並無像樣收入,只曾向稅局申報入息25萬,卻在4年間有逾2,700萬元款項存入及提走。夫婦昨日在區院被控7項洗黑錢罪名,同案夫婦一名友人也被控一項洗黑錢罪,3人否認控罪,案件隨即開審。

擁多個銀行戶口
兩名被告沈建榮(51歲)及黎綺琴(49歲)為夫婦關係,昨日在區域法院否認洗黑錢罪,兩人被控涉嫌開設空殼公司,包括港澤顧問有限公司及光樂有限公司,在2004年3月至2010年3月約4年間,在本地開設不同銀行戶口,並透過有關戶口進行洗黑錢活動,以處理多宗電郵詐騙案所獲取的得益。
控方案情透露,沈及黎為夫婦,在2006年4月至2011年10月是港澤顧問有限公司的董事及股東,同時,沈擁有光樂有限公司一半股份,即一股50%股權,該公司在2010年10月結業。

妻:不知丈夫職業
稅務局紀錄顯示,第一至第三被告自2006年至2009年的3個財政年度,申報收入為分別13萬元、12萬及9,000元。但沈涉案兩個銀行戶口卻有超過1,403萬元,分別以現金、支票等方式存款,共142次,提款共429次,金額也接近1,403萬元。次被告則有4個戶口,共314次存款,金額約1,320萬,另提取約950次,涉款若為1,320萬。而第三被告也涉洗黑錢約40萬。
夫婦兩人在2011年10月在屯門楊小坑家中被捕,女方稱自己雖是港澤公司的董事,但不知公司的業務,只知公司有她及丈夫和兩位員工,其中一個戶口是用作家庭使費,她不知丈夫的職業及收入,只知其名下有由丈夫購買的自住單位及一部黑色私家車。案件今日續審。主審:沈小民法官

消息來源:新報

法破洗黑錢集團 中餐券成新工具

建立於 19 八月 2013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法國破獲一個圍繞華人餐館業形成的犯罪集團,食客支付的餐券,成為違法分子洗黑錢的最新途徑。財經部屬下的鎮壓洗錢罪機構(Tracfin) 指出,洗黑錢手段不斷推陳出新,繼賭注和彩票之後,如今企業向員工發放的餐券也成為犯罪工具,從去年起此類案件愈來愈多,銀行、司法行政部門、公證師及餐券發放機構紛紛舉報。

調查人員通報凡爾賽檢察署,圍繞中餐館業形成一個利用餐券洗錢的網絡,一個華人家庭在大巴黎地區內伊芙琳省等地擁有五間商店,涉嫌在九個月內通過餐券退款途徑洗錢,贓款高達一千萬歐羅(約一億港元)。

此類犯罪機制遍及多個行業,一個統管五家公司、以經營販毒的家庭,靠這個方法洗黑錢,與收購的多間餐館合作,在網上向同業收購未用過的餐券,隨後由統管公司轉售給餐券發放機構和餐券退款中心。

按規定,該中心必須在最多二十一天內向餐館退還與餐券面值相等的金額。洗錢集團由此途徑獲得足夠現金,而且基本上無迹可查,這些錢隨後被轉往亞洲國家。本報訊

消息來源:星島日報

兩名男子因洗黑錢被判入獄

建立於 19 八月 2013

  一名四十六歲外籍男子及一名五十九歲本地男子今日(八月八日)在區域法院因洗黑錢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入獄六年零六個月及兩年。


  案情透露,二○一○年三月至五月期間,多名海外受害人被誘騙把合共二百五十萬美元及二百一十萬歐元款項存入本地一個銀行戶口內,聲稱用於本港股票市場投資。受害人其後發現上述投資並不存在。

  商業罪案調查科於二○一一年十月接獲相關報案後展開深入調查,發現兩名被告分別從上述銀行戶口清洗約港幣四千一百萬及一百一十萬元的懷疑犯罪得益。兩名被告於今年年初被捕及各被控一項洗黑錢罪名,於今日被裁定罪名成立及入獄。

  警方重申洗黑錢乃嚴重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四年。警方提醒市民,處理不屬於自己的金錢是非常危險的行為,並有機會觸犯洗黑錢罪行。

警察公共關係科續新聞公布第五百七十一號

 

匯豐銀行拒做駐英使館生意 或為躲避洗錢風險

建立於 19 八月 2013

【環球網綜合報道】據臺灣聯合新聞網8月5日報道,匯豐銀行近日要求四十多個國家駐英國的外交單位在六十天內結清賬戶。據消息人士透露,匯豐去年因涉嫌洗錢,被美國金融監理單位處以20億美元(約120億元人民幣)罰款後,覺得承做使領館業務的風險太高,因而採取這項措施。

匯豐表示,該行未來在評估外國領使館時,將採用與一般商業客戶相同的“五重過濾”標準,即客戶在國際聯係、經濟發展、獲利能力、成本效益以及流動性等方面都須符合標準。但一位外交官表示,“我們根本搞不清楚這些標準是什麼意思。”

據英國《每日郵報》報導,匯豐要求梵蒂岡教廷駐英大使館、巴紐駐英高級代表處及貝寧名譽領事館等四十多個外國單位,須在六十天內結清賬戶。

外國駐英國領事團團長雪佛表示,“各國使領館不只是收取簽證及護照費,還要支付員工薪資、房租,甚至交通費,因此迫切需要一家銀行。”

巴紐代表處長貝拉福表示,“我們跟匯豐來往了22年;他們就這樣把我們甩掉,真是晴天霹靂。”貝寧駐英領事藍道也表示,“我們試過所有的英國銀行,但都遭到拒絕。”

報道說,由於外交人員的政治曝光度高,因此有時被認為可能涉嫌洗錢,而有些銀行過去便曾因為無法辨認出一些可疑的賬戶,而遭到金融監理單位的警告。

美國政府去年指控匯豐涉嫌透過拉丁美洲分行為販毒集團洗錢,對匯豐處以將近二十億美元的罰款。匯豐當時承認未能對洗錢採取有效的防制措施。 (實習編輯:許美琳 審核:譚利婭)

消息來源:新華網